一、招考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各岗位招考人数、报名对象具体条件。
本次招考中小学教师,各岗位招考人数、报名对象具体条件详见附表:《2020年闽侯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办法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可直接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以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于2020年1月2日8:30至1月4日17:00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并缴纳报名费80元/岗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报考者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1月2日8:30至1月4日17:00。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考生申诉时间为2020年1月2日8:30至1月5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未及时上传照片的将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报名平台将退还报名费。
(三)打印准考证:报考者于2020年1月6日至1月7日登录上述报考网站,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退还报名费。
(四)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应在2020年1月8日至1月9日提供如下材料到闽侯县教育局二楼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准考证(上网打印);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就业推荐表要求经毕业高校所在院系、就业指导中心签章核发,附研究生期间课程成绩单;就业协议书要求份数完整且每份封面写上本人姓名、毕业院校及专业。个别高校尚未发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研究生期间课程成绩单、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经所在高校院系、就业指导中心签章的“未发给相关材料”证明。
4.往届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未经用人单位签章的报到证、普通话证(报考语文岗位要提供二甲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有效验证期须含2020年1月)、《学位证书查询结果》(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在线〈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om.cn/〉查询,有效验证期须含2020年1月)纸质打印件(在纸质件上方标上查询需提供的“在线验证码”)。
应届毕业生报考,目前暂未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的,应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和所学专业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以及普通话证书等可放宽至2020年8月16日(含)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5.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6.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附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带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需提供经毕业高校院系、就业指导中心签章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资格复审时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报名人员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公布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结束后,1月10日公布正式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名单、面试通知等相关信息将在福建考试报名网(网址:http://fjksbm.com/,下同)和福州市闽侯县政府网《教育公告》栏(网址:http://www.minhou.gov.cn/xjwz/zwgk/jydt/jszl/,下同)发布。如考生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在此期间,考生应密切关注上述网站。
(六)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时间为2020年1月12日,面试地点待定。面试教材为高中起始年段相应学科教材。面试考核内容包括现场编写教案(1小时)、课堂片断教学(15分钟)。本公告附表“学科”名称前标注“★”的,面试考核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成绩相同的则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拟聘用人员合格成绩定为70分(含70分),70分以下的不能聘用。
(七)签订就业协议时间:面试考核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名单于2020年1月13日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和闽侯县政府网发布。1月13日下午即安排签订就业协议,拟聘人员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附本人签名的复印件一份)、就业推荐表原件(附研究生期间课程成绩)与就业协议书原件(要求份数完整且每份封面写上本人姓名、毕业院校及专业)到指定地点(待定)签订就业协议。
四、招聘办法
1.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96号)等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生,采用面试考核办法。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时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2.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
3.拟聘用人员须参加由闽侯县教育局组织的统一体检及暑期岗前集中培训。体检拟安排在2020年1月,岗前培训拟安排在2020年暑期,相关事项另行通知。体检或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拟聘用人员须在2020年2月28日(含)前提供县级无违反计生证明与无犯罪证明,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5.拟聘用人员采用按聘用合格成绩排名自主公开选岗的办法确定工作单位。公开选岗时间另行通知。
6.拟聘用人员应于2020年8月16日到闽侯县教育局报到,相关事项另行通过闽侯政府网发布(预计2020年8月上旬发布)。
7.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A.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应聘资格;B.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C.审档考核不合格的。
8.拟聘用人员在报到之日起一年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简称“教师资格证”。完中、高中任教的要求取得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初中任教的要求取得相应学科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小学任教的要求取得中学或小学相应学科或相近学科专业〈以本公告附表中各学科岗位对应专业为准〉教师资格证,幼儿园任教的要求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9.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在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印制的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报考语文岗位的必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五、优惠政策
录用的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及部属重点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发给安家补助费10万元,其余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安家费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当地无住房的,由学校安排周转房,学校没有周转房的每月发给租房补贴1000元,为期6年。服务期不足6年,每差1年缴纳违约金壹万元,并如数退回安家补助费。
六、咨询和监督
本次招聘由闽侯县教育局、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福建考试报名网和福州市闽侯县政府网《教育公告》栏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或通过电话咨询用人单位,同时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用人单位联系。
联系电话:闽侯县教育局人事科0591-22986401;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配考录科0591-22982373。
监督电话:0591-22067567。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本公告由闽侯县教育局、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