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按岗聘用、优化结构的原则。
3.实行公开招聘的原则。
4.符合林场招聘条件与要求,并且参加清流县2019年事业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在40分以上(含40分)的人员优先录用。
二、招聘岗位、条件与要求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
(三)身体健康;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与要求。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8日—2019年12月24日。
报名地址:清流县长兴中街90幢二楼(城关小学老校区对面)。
咨询电话:0598-5323707联系人:陈女士邓女士
2.报名方法:符合条件有意向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免冠一寸彩色近照,到清流县九龙溪国有林场人劳部报名,填写相关表格。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人员,须提交清流县事业公开招聘笔试成绩证明。
3.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由人劳部负责);
4.组织面试(符合招聘基本原则第4点规定优先录用的人员不需面试,优先录用的人数达到招聘人数时,对其他报名者不再组织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书面和电话通知相结合方式),应聘者参加面试报到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2)面试的形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内容:仪容仪表(10分)、表达能力(20分)、情景应变(30分)、简答题(10分)、综合分析题(30分),面试总分100分。
5.考核。
(1)报名者中,符合招聘基本原则第4点规定的优先录用人员,按其事业公开招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直接进入考核环节。
(2)不符合招聘基本原则第4点规定的报名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人选数量按招聘人数减去招聘基本原则第4点规定直接进入考核环节的人数[即本条(1)项确定的人数]确定。
(3)考核内容主要是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表现和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核等方面的情况。应届毕业生以学校鉴定为准,往届毕业生以最近一年工作单位鉴定为准,没有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考核了解。
6.组织体检。经考核合格人选由九龙溪国有林场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试行)》实行,体检缺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递补人选原则上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7.确定拟聘人选。根据面试、考核考察结果,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8.公示。对拟录用人选在县级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9.确定录用人员名单,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的具体工作单位、地点,由林场统一安排)。
其它说明:应聘人员如有伪造证件或请他人参加面试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一律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