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前“扎堆退休”似乎也是情理之中。
公职人员率先实行延迟退休,无论是机关还是事业单位,都应先“并轨”而后行,既先解决公职人员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范畴,然后才着手推动“延迟”,尽管这样做可能会面临巨大阻力,但如不如此,不但这种“延迟”毫无意义,也会令社会公众对整个养老金制度改革的勇气和信心产生疑虑,而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就是对涉及某些利益壁垒进行改革,不仅强调“步子要稳”,还要求“胆子要大”,而养老金“并轨”的改革呼声不仅由来已久,相关专家也认为我们现在的“并轨”时机已经成熟,所缺的也正是“胆子”,实际上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也认为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势必涉及到“并轨”,并认为养老金制度一旦并轨势必会涉及到建立职业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这意味着对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即使并轨,也要保持其养老金领取数额上的“不变”,用提高企业职工养老金幅度的方式来实现某种“平衡”,但问题是这样做,显然无法缓解国家养老金“缺口”的问题,而对于社会公众而言,企业职工并不奢望退休养老金能够大幅提高,而是期望通过“并轨”来实现养老金分配制度上的一种相对“公平”,没有这个“公平”前提,“并轨”没有实际意义,被冠以改革之名进行任何形式的“改变”更谈不上合理与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