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党建工作岗位1个,出纳岗位1个,培训市场开拓岗位1个,培训课程开发岗位1个,研究生项目宣传岗位1个。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应届毕业生,请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暂时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及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到我院指定邮箱或将复印件邮寄到我院(请在邮寄材料封面注明“应聘”)。
2.在职人员,请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及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到我院指定邮箱或将复印件邮寄到我院(请在邮寄材料封面注明“应聘”)。
3.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7月3日。
4.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如未到达3:1,则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面试
拟于7月下旬组织笔试、面试工作。
1.笔试:设一门综合基础考试,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水平。笔试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名单、时间和地点在学院官网上公布。
2.面试: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遇末位同分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分为基本素质和业务素养两部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名单、时间和地点在学院官网上公布。
参加面试人数不足招聘人数3倍的,该岗位应聘者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
3.应聘者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比50%计算。
(四)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者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同一岗位应聘者出现综合成绩同分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可提出复检申请,在第一次体检后5个工作日内由学院组织复检1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
(五)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经学院领导班子审定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
在学院网站对拟聘用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22日之后出生)。
(二)应聘者须对本人填报信息及提供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应聘者应确保填报的联系电话在应聘全过程保持畅通,如因故造成相关信息未能及时送达,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四)资格审查结果、笔试、面试、公示等相关信息均在我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留意查阅。
(五)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此次招聘任一环节的应聘者,视同放弃应聘资格。
(六)入围面试环节的应聘者按照身份类别在面试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应聘要求有工作经验岗位的人员,提供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情况证明等材料。
应聘材料接收邮箱: hr@xnai.edu.cn
邮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4001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
邮编:361005
咨询电话:王老师 0592-2578100
林老师 0592-2578082
监督电话:严老师0592-2578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