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所有招聘对象均为编外人员性质,不予正式入编。
二、招聘条件
1.具有福州市长乐区户籍,会用福州话交流;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18-35周岁,作风务实,爱岗敬业;
4.具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可先提供普通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但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关学历证书;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报考人员于2020年5月20日—22日上班时间到区统计局第一会议室进行报名。
3.报名需提交材料:现场领取并填写《福州市长乐区专职辅调员招聘报名登记表》,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2020年应届普通大学毕业生需提供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相片5张。
4.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应严格按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公开招聘。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均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评委委托区人社局从面试评委库中随机抽取。
2.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在区统计局公示栏上公布。
3.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该报考人员面试的资格。
4.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依规定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者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察
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与拟招聘岗位相关的素质。考察不合格的或因拟聘人选弃权而产生的空缺,从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将在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及区统计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人员基本情况等。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期待遇和合同期限
试用期工资按每月1800元标准发放,正式聘用后工资按每月3300元标准发放,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邀请区纪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组参与监督,同时接受媒体和群众的监督。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591-28922308(区统计局综合科)
监督电话: 0591-28937567(区纪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组)
十、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面试辅导班。
2.本公告由福州市长乐区统计局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