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条件及计划
1、招聘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报名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2、招聘计划及要求
本次招聘人数共4名,具体如下:
二、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起止日为:2020年05月11日至2020年05月18日
报名地点:宁德市君裕东湖3栋1307(市体育中心对面)
报名电话:0593—8996636/2257338
报名邮箱:ndzlhr@163.com
报名者应在2020年05月11日8:00至2020年05月18日17:00及时提交个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以及简历纸质材料送至报名地点,退伍军人除需提供上述有效证件外还需要提供退役证。(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者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名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名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面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面试
1、面试:由宁德市城市管理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和招考岗位特点,采用公共题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参加考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成绩单独计算,综合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予聘用。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和聘用
1、报名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聘用人员, 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被录用人员,由宁德市城市管理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五、薪酬待遇及用工方式
1、工资薪酬待遇为3700元--4150元/月(含五险一金),年终优秀另发奖金,食宿自理。
2、用工采用劳务派遣方式,聘用的协管人员聘期为2年,经考核合格的,由宁德市智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其他事项
1、对应聘者进行体检和考核,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在进入该岗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整个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4、本公告由宁德市城市管理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