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1.岗位:莆田市秀屿区司法局临时工作人员,具体为:1名区司法局驾驶员、1名平海司法所社工。
2.待遇:月工资按《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市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莆秀政[2018]24号)文件中规定发放。
二、报名条件
1.区司法局驾驶员: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有5年以上驾龄,有相关工作经验及资历者适当放宽条件(男女不限);
2.平海司法所社工: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办公软件操作能力及一定的文字功底,有相关工作经验及资历者适当放宽条件(男女不限);
3.年龄35周岁以下,健康状况良好,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无违法犯罪记录,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截至2020年6月15日,上班时间(8:00-12:00,14:30-17:30);
2.网上报名方式:填写《秀屿区司法局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发送到邮箱:gsy760910@163.com。
3.现场报名地点:秀屿区人民政府大院司法楼320室(莆田市秀屿区司法局);
4.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接到电话通知的报名人员,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彩色2寸照片1张前往秀屿区人民政府大院司法楼320室(莆田市秀屿区司法局)进行现场审查。(备注:应聘者须本人到场)
5.面试方式:审查合格后以电话通知报名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6.公示:合格者公示3个工作日;
7.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工作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书。
联系电话:0594-5851843(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拨打)
莆田市秀屿区司法局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