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对象
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经单位同意的各类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硕士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24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所需的证书截止为2020年3月24日,2020年应届毕业生截止至2020年7月31日;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应届毕业生凭驻外使馆相关证明报名,学历学位认证以教育部为准,截止时间2020年7月31日。
(三)招聘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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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4月30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提交如下材料以备资格初审,材料不齐,视为报名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材料自留底稿,恕不退还。
(1)《宁德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在职人员需提交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
(6)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应届毕业生凭驻外使馆相关证明报名,学历学位认证以教育部为准,截止时间2020年7月31日;
(7)其他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学术论文和社会兼职等)。
备注:(1)-(6)为应聘岗位必备材料,(7)为非必备材料。
考生须于2020年4月30日24:00前(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报名者视为不符合条件)将上述的《报名登记表》电子版、符合应聘条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后统一发至globalsheng@qq.com,邮件主题注明“德语教师应聘—姓名-电话”。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学院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直接以电话方式通知资格复核和考试,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2、资格复核。面试前,学院依照发布的招聘公告要求,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核。考生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材料不齐者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合计,其中,讲课成绩占60%,答辩成绩占40%。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拟聘人员,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总成绩排名以加试面试成绩为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
面试的内容、方式与要求:
1、讲课(课堂教学):考生进入候考室后,以抽签方式确定讲课内容并进行备课(不使用PPT),进入考室后即进行讲课。课堂教学主要考核考生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创新意识和教师基本功(包括板书、语言表达能力和教态等)。
2、答辩:由工作人员提问,考生作答。
三、体检与公示
(一)体检(含心理测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心理测试标准按指定医院的有关心理测试标准执行。体检(含心理测试)的医院为我校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考生对体检(含心理测试)结果有争议,允许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不按要求参加体检(含心理测试)或体检(含心理测试)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公示。在适当范围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公示和体检(含心理测试)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13859636686,邮箱:globalsheng@qq.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学院路1号宁德师范学院语言与文化学院求知楼AA407,352100。
宁德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