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及职位、数量
(一)基本条件
报名应聘劳务派遣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
2. 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2002年3月以前,1990年3月以后出生);
3.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 符合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的;
2.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3. 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的;
4. 有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
(二)招聘职位、数量
1. 协警九名
职位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部队退伍士兵优先;
(2)男性身高1.7米以上,女性身高1.6米以上;
(3)无纹身,无不良嗜好。
2. 录入员六名
职位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通过司法考试者、法律相关专业或有法律从业经历者优先;
(2)具备相应水准的打字及电脑操作能力。
二、工作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江滨西大道58号)
三、招聘程序
1. 报名及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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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有意者自行登录“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fzglfy.chinacourt.gov.cn/)下载《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填写报名,贴1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等材料,扫描并以压缩文件形式(RAR格式,文件统一命名为“某某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fzglfyzzc@163.com(纸质材料待通知面试时携带)。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3月25日。
报名截止后,将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笔试、面试与技能(体能)测试人选,并电话通知(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2. 笔试、面试与技能(体能)测试
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我院组织进行笔试、面试、计算机操作等专业技能测试(录入员岗位)和体能测试(协警岗位)。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体检及政审
根据报名条件、笔试、面试与技能(体能)测试成绩,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人员安排政审,政审期间应聘者应按要求提供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
4. 聘用
由我院综合考虑面试、笔试、技能(体能)测试、政审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由我院以电话形式通知。
本次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为2年,表现优秀可续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及要求
1. 相关工资待遇按照《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 对正式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3. 聘用后应服从我院岗位工作安排。
咨询电话:0591-86320237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