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1《福清市妇幼保健院2019年10月份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对年龄条件的要求,以《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当天;
(六)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流程
1.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医、技、护岗位招聘方案将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发布:
(1)福清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可下载报名表)。
(2)福清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可下载报名表)。
(3)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可下载报名表)。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8日-10月30日,上班时间为8:30-12:00、14:00-17:00,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0日下午17:00止。
3.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报名岗位。
4.报考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畅通。
5.报名程序:
填写报名表、2张1寸红底彩照(1张粘贴在报名表上一同上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各类在校或单位所获证书复印件一份。
报名地点:福清市妇幼保健院1号综合楼5楼人事科
医院地址:福清市福人路1号
6.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19年11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可代领需带身份证)。
领取地点:福清市妇幼保健院1号综合楼5楼人事科
四、考试和面试资格复审
笔试内容为临床医学、护理学相关医学知识,其中护理基本技能考核标准参照《医学临床“三基训练”护士分册2012版》,笔试由医务科和护理部负责,护理基本技能考试由护理部负责,面试由人事科、监察室组织。
临床医学、医技、护理类岗位: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护理岗位技能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人员数根据岗位需求数3:1确定,不足3:1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
1.临床医学、医技类:理论50%+面试50%;
2.护理岗位:理论 40%+基本技能 30%+面试 30%;
3.笔试时间: 2019年11月2日(周六)上午09:00开始;提前15分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地点:福清市妇幼保健院1号多功能厅。
4.护理岗位基本技能考试时间:2019年11月2日(周六)下午14:00开始;地点:福清市妇幼保健院1号综合楼5楼护理示教室。
5.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11月6日(周三)上午09:00开始;
地点:福清市妇幼保健院1号综合楼6楼会议室。
五、成绩查询
1.电话查询,查询电话:0591-86091952。
2.可通过福清市妇幼保健院1号综合楼院务公开栏查看。
六、公示
1.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将在我院的院务公开栏上公示。
2.体检合格、符合岗位各项要求的拟聘人员将在我院微信公众平台及网站予以公示,请考生密切关注我院微信公众平台及网站。
3.咨询电话:0591-86091952;监督电话:监察室0591-85229185。
七、聘用
根据考核及体检结果,决定拟聘用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事项
1.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考试成绩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3.未尽事宜由福清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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