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68名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详见《泉港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3日至1999年1月13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二)具体条件和要求
1.岗位所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学历证书和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3日。
2.学历证书为全日制大专以上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3.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6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可登陆泉州人事网、泉州人事考试网查询)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要求相匹配。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4.户籍条件要求:(1)2017年1月13日前常住户口在泉港的报考者;(2)2017年1月13日前父母、配偶常住户口在泉港的报考者。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月17日至19日
(上午8:30-12:00,下午2:40-5:30)。
(二)报名地点: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2寸彩色照片3张(背面标明姓名)。
2.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为大专以上的报考人员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该材料应通过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四)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泉港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在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rsj.qg.gov.cn)网上公布。
(五)准考证领取。考生于2017年2月4日以后登录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rsj.qg.gov.cn)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于2017年2月8日前到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 87987377)领取准考证。考生应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未领取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考生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彩色免冠标准证件照。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4.考生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
四、考试
岗位代码301(区城市规划展馆专职讲解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考试方式。其余岗位均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2月1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及合格线。考生可于笔试结束后约7个工作日后登录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rsj.qg.gov.cn)查询成绩,合格线由招聘领导小组视考试成绩结果确定,具体发布时间另行通知。
4.岗位代码301面试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要求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五、体检、考核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果同一岗位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按照下列6种条件依次优先体检:①学历高的;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③相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长的;④烈士子女;⑤独生子女;⑥农村计生二女户。如果均符合或均不符合优先体检条件,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2.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象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
体检合格后考生应同时提供县级计生及综治情况等审核证明,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六、公示、选岗、聘用
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rsj.qg.gov.cn)进行为期5个日历日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同一岗位按成绩排名依次选岗,并与用人单位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泉港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实行月薪制,待遇参照我区劳务派遣人员。基本工资1910元+通讯补贴150元+绩效工资+年终奖金+五险一金。(约4万元/年)
(二)凡经录用者,需与相关单位签订二年劳动合同(含试用期2个月),
(三)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2方可开考,未达到1:2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具体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四)因体检、公示等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从该岗位其他考生中以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招聘工作在监督小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5- 87989766。
(六)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rsj.qg.gov.cn )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泉港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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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