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需参加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发展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举行的公开招聘15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职位代码为01)的考试,并进入面试环节。
二、报名方式和要求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一)报名地点:漳州蓝田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8楼804室(蓝田经济开发梧桥南路);乘坐公交车27路、B6 或B8至龙文区交通局站。联系电话:0596-2131831。
(二)报名时间:2017年1月4日~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三)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016年参加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15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准考证及笔试(含加分)、面试成绩证明、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3张。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后留复印件。
2、报考者也可委托亲友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3、在职的报考人员在报考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4、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不再另行组织考试,以招聘对象提供的2016年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15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布的个人成绩为依据。在招聘报名截止时,按总成绩(笔试+面试)由高到低,以1:1择优选拔。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入围者,经体检、考核、政审合格后给予聘用。
四、体检
1、应聘人员按总成绩(笔试+面试)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体检工作由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组织。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个人支付。
4、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
5、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放弃所空缺的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对象须提供无犯罪或违法违纪行为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二)考核对象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经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一)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15日内不办理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二)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待遇及其他
(一)工资福利待遇:工资福利待遇与编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同工同酬。
(二)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