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建阳区教育系统计划招聘中学教师6名。
2、建阳区卫生系统计划招聘为区级医院、社区、乡镇卫生院招聘,临床、医学影像学、中医学等岗位专业技术人员30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25日至1998年7月25日期间出生)。
5、各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以公告为准,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6南平市建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计划职位表》。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7、建阳区在编在岗的人员和2016年参加建阳区事业公开招聘已通过体检列入政审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其他要求
1、招聘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2、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3、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6年7月21日前取得。
三、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全部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1、教育系统报名时间:2016年7月25日-8月1日上班时间。
2、卫生系统报名时间:2016年7月25日-8月5日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
1、报考南平市建阳区教育系统岗位的考生到南平市建阳区教育局人事股(地址:福建省建阳区西桥西路3号,联系电话:0599--5824151)
2、报考区卫生系统岗位的考生到南平市建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职称股报名(地址: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路74号(原西门小学),联系电话:0599--5816012);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应符合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计划职位表招聘条件要求,并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2张、本人身份证、报到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同时,在职事业单位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予报名。
(四)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岗位报名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3、审查:现场对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经审查通过的,由报考者本人填写《2016年南平市建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同时每个考生需缴交报名费80元。
四、面试
1、教育系统。由建阳区教育局组织面试。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由建阳区教育局通知。
2、卫生系统。由南平市建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组织面试。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建阳区公务员信息网通知,请考生关注。
3、面试内容:教育系统面试采用片断教学的办法面试、卫生系统采用面试专业知识的办法面试。
4、面试成绩作为考核和体检依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5、同一岗位2名以上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则报经南平市建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加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和考核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应按时间准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因考核、体检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考核。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南平市建阳区公务员信息网站公示7天后,未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的,经政审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招聘手续由南平市建阳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办理。
受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除不可抗拒原因外)未到单位报到上班以及报到后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增补。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考前应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后,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八、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南平市建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99-5811665。
南平建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