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第二批次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通知
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人社就〔2015〕88号)精神,我中心对申请201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427家企业(其中市本级156家)通过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数据库和地税征缴数据库进行电脑审核比对,共有家271家企业符合申请条件(其中市本级103家),123家企业不符合申请条件(其中市本级36家),另33家企业(其中市本级13家)因职工养老保险不在福州市社会保险中心参保或企业申报名称与养老保险缴费申报名称不一致未能通过电脑比对。现将电脑比对结果发给你们,并就做好第二批次稳岗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及时做好符合条件稳岗补贴发放工作。请你们按照榕人社就〔2015〕88号文件要求,认真复核辖区内企业申请稳岗补贴条件(包括是否申领《福建省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手册》),做好符合条件企业的稳岗补贴发放工作(企业开户银行及账号等信息将统一拷贝给你们),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也应履行告知义务。
2、对职工养老保险不在福州市社会保险中心参保或企业申报名称与养老保险缴费企业名称不相符的无法通过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数据库比对的,请你们通知企业按照人社就〔2015〕 88号文要求,由企业提供养老保险参保明细及失业保险缴费凭证等纸质材料到相应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重新审核认定,并建立工作业务台帐。
3、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是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过程的一项重要政策。各县(市)区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符合条件企业积极申请稳岗补贴。其中2014年度企业稳岗补贴申请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
附件:2014年度第二批次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企业名单电脑比对情况表(福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网可查询下载)
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