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1.初中顶岗志愿者7名;
2.小学顶岗志愿者8名;
3.幼儿园顶岗志愿者45名;
4.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16名;
5.返聘退休教师10名(另下文通知招聘事宜)。
原聘用的初中、小学、幼儿园顶岗志愿者和农村巡回支教志愿者需重新参加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要求。
5.学历及教师资格要求:初中顶岗志愿者岗位报考对象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顶岗志愿者岗位的报考对象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幼儿园顶岗志愿者岗位的报考对象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岗位的报考对象应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
6.年龄要求:顶岗志愿者岗位的报考对象应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岗位的报考对象应在18周岁以上、49周岁以下(1974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1.报名方式:
2.报名地点:
3.报名时间
4.资格审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
3. 成绩计算及聘用办法:
(1)顶岗志愿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2)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按面试成绩(占50%)加考核(占50%)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确定拟聘用人选,原聘用的学前教育农村巡回支教点志愿者服务期满且任期考核为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县教育局根据实际需要统筹调剂安排受聘志愿者工作岗位,不服从调剂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空缺岗位按综合得分排名顺延递补。
4.注意事项:
四、聘用管理
面试(含考核)合格的拟聘用对象,须经宁化县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和相关部门政审,合格者与聘用学校签订《宁化县2024年顶岗志愿者就业协议书》或《2024年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服务协议书》。2024年顶岗志愿者、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服务期限为1年,服务期间顶岗志愿者工资3500元/月(含“五险一金”),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参照顶岗志愿者待遇执行,返聘退休教师待遇按原补助标准执行。受聘人员身份为编外人员。
附件1:2024年顶岗志愿者、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岗位信息表
附件2:宁化县教育局2024年顶岗志愿者报名表
附件3:2024年宁化县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报名表
附件4:2024年宁化县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招聘考核量化细则
宁化县教育局
2024年8月1日
附件1:
2024年顶岗志愿者、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岗位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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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岗志愿者 |
|
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 |
||||||
序号 |
幼儿园名称 |
招聘名额 |
备注 |
序号 |
幼儿园名称 |
招聘名额 |
备注 |
|
1 |
城区幼儿园 |
20 |
|
1 |
安乐马家幼儿班 |
2 |
|
|
2 |
曹坊中心幼儿园 |
2 |
|
2 |
济村武层村级幼儿班 |
2 |
|
|
3 |
城郊中心幼儿园 |
3 |
|
3 |
泉下村级幼儿班 |
2 |
|
|
4 |
湖村中心幼儿园 |
4 |
|
4 |
客家学校幼儿园 |
2 |
|
|
5 |
淮土中心幼儿园 |
2 |
|
5 |
水茜沿口村级幼儿班 |
2 |
|
|
6 |
济村中心幼儿园 |
2 |
|
6 |
中沙下沙村级幼儿班 |
2 |
|
|
7 |
泉上中心幼儿园 |
4 |
|
7 |
安远永跃村级幼儿班 |
2 |
|
|
8 |
水茜中心幼儿园 |
1 |
|
8 |
城南横锁村级幼儿班 |
2 |
|
|
9 |
治平中心幼儿园 |
2 |
|
合计 |
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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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安远中心幼儿园 |
5 |
|
|
|
|
|
|
11 |
小学 |
8 |
|
|
|
|
|
|
12 |
初中 |
7 |
|
|
|
|
|
|
|
合计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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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24年宁化县学前教育农村巡回支教志愿者招聘
考核量化细则
从学历、年龄、专业、任教经验等几项内容来量化考核,共50分。具体情况如下:
1.学历(10分):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得10分,电大、函授、自考学前教育专业同等学历在读得5分。
2.年龄(10分):年龄在45周岁以下得10分,45周岁以上不得分。
3.专业(20分):幼儿园、小学教育专业毕业或具有幼儿园、小学教育专业合格证得20分,其他专业不得分。
4.任教经验(10分):任教经验达三年以上得10分,1年得2分,2年得5分,1年以内或无任教经验的不得分。
其中符合《2014年福建省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闽教基2014〕30号)规定,属于以下两类情形之一的,其条件考核为满分50分:
1.近三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
2.持有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非在编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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