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性别不限,18至35周岁(含)。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有团队合作精神。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计算相关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31日)。
(二)岗位条件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环境保护相关专业。
2、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计算机基础。
二、招聘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招聘方法。面向社会招聘。具体步骤包括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核、聘用等。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1日—6月22日(节假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邵武市八一北路69号邵武市环保局办公室。
三、聘用
经局务会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后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在职的应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相关证明。
四、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含原试用期3个月),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不入编,人事档案进入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执行人事代理。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咨询电话:邵武市环境保护局 8361197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