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现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29日及以后出生);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 代码 |
招聘 部门 |
招聘 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 要求 |
01 |
学前教育系 |
学前 教育学 教师 |
2 |
学前教育(学)、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教育学原理 |
博士研究生,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教学与科研能力突出,成果显著 |
02 |
艺术系 |
设计 教师 |
1 |
设计学、艺术设计 |
博士研究生,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教学与科研能力突出,成果显著 |
03 |
人文科学系 |
数字 媒体 教师 |
1 |
设计学、艺术设计 |
博士研究生,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具有从事3D数字媒体、数字媒体技术、虚拟现实技术等方向所需的教学与科研能力,成果显著 |
04 |
学前教育系 |
特殊 教育 教师 |
1 |
特殊教育、特殊教育学、学科教学(特殊教育)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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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早期 教育 教师 |
1 |
早期教育、学前教育(早期教育方向)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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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学前 教育 教师 |
1 |
高等教育、教师教育、课程与教学论、早期教育、学前教育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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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美术 教师 |
1 |
美术、美术学、美术教育、学科教学(美术)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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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艺术系 |
美术 教师 |
1 |
美术、美术学、学科教学(美术)、美术教育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研究方向为漆艺 |
09 |
附属幼儿园 |
幼儿 教师 |
2 |
学前教育(学)、幼儿教育、早期教育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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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st.fujian.gov.cn/)、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jyt.fujian.gov.cn/)、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http://www.fjys.edu.cn/)上发布。同时,通过部分高校的就业指导中心向在校园内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视招聘工作开展的具体时间确定。
招聘分三个场次进行,第一场于2019年12月11日-12日在北京师范大学开展“一站式”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第二场于2019年12月12日-13日在华东师范大学就剩余的岗位开展“一站式”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第三场拟于2019年12底就其余岗位在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本部开展招聘工作(现场报名时间另行在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通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现场填写《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报名登记表》、《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报名汇总表》,并提交报名材料和报名费80元/岗位。报名材料包括:
(1)个人简历;
(2)一寸免冠彩色近照;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19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报考03、08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方向证明;
(6)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同意后可延至面试前提交。
3.资格审查:现场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资格。
五、考试
1.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采取笔试与试讲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为主。试讲内容包括政治素养、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试讲人数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选。比例不足的按参加笔试实际人数确定。试讲合格线为70分。
4.笔试、试讲、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试讲成绩高者为拟聘人选;试讲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试讲,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第一、第二场招聘的笔试、试讲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将通过电话通知报考人员,第三场招聘的笔试、试讲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将在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http://www.fjys.edu.cn/)上发布。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和待遇
经专项公开招聘确定的人选,考核、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报主管部门审批,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执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的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各种保险和公积金等按照国家和福建省的有关政策办理。
九、联系方式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及我校网站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或通过电话咨询,同时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用人单位联系。
学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长安路89号
学校邮编:350007
联系电话:0591-88064912 陈老师
十、监督
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共同组织实施。监督电话:0591-87853491(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212(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83457935(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