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江市镇(街道)教委(育)办工作人员管理意见》(晋教人〔2019〕4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组织教委(育)办一般工作人员公开遴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计划遴选教委(育)办一般工作人员13名,主要包括教研员和财务人员,具体岗位需求情况见附件1。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遵纪守法,服务精神好。
2.熟悉教育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得到区域及同行的广泛认同。
3.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团结同志,身心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繁重工作。
4.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具备干部身份。
5.在现单位工作满三年(即2016年8月前入编现单位,基层小学以教委办、教育办为单位,以下同),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在197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依此类推;纳入管理的县级及以上各级各类名教师且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可以放宽到45周岁);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小学教研员
(1)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8年(硕士研究生5年,博士研究生3年)及以上,具备一级及以上教师职务资格的晋江市在岗在编公办教师。
(2)报考文科教研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具备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证;②近三学年来任教均为语文学科;③具备道德与法治(品德与社会)、外语类学科教师资格证,且近三学年来均兼有任教语文学科(任教语文学科的课时数不少于任课总数的1/3)。
(3)报考理科教研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具备数学学科教师资格证;②近三学年来任教均为数学学科;③具备科学、综合实践活动类学科教师资格证,且近三学年来均兼有任教数学学科(任教数学学科的课时数不少于任课总数的1/3)。
(4)近五年有2篇及以上本学科论文在县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
(5)县级及以上各级各类名教师(含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或者个人曾获得县级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地市级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三等级及以上、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获奖。
2.学前教研员
(1)从事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8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可5年,博士研究生毕业可3年)及以上,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具备一级及以上教师职务资格的晋江市在岗在编公办教师。
(2)近五年有2篇及以上本学科论文在县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
(3)县级及以上各级各类名教师(含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或者个人曾获得县级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地市级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三等级及以上、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获奖。
3.财务人员
(1)近三年一直从事财务工作,具备初级及以上财务职务资格的晋江市在岗在编干部。
(2)持有会计任职资格证书。
三.遴选办法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8日-11月29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晋江市教育局人事科。
3.报考材料: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名教师证书、竞赛证书、会计任职资格证书、近三学年年度考核表等。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对参加遴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遴选考试,并将初步名单进行公示。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遴选的人数与每一遴选岗位职数(系指文科教研员、理科教研员、幼教教研员、财务人员等四个遴选岗位)的比例不得低于1.3:1;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参加遴选人员需要达到全体参加遴选人员综合成绩的平均分方可予以确定入围,若达不到平均分则取消该遴选岗位。
每一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名参加一个遴选岗位的竞聘(如文科教研员岗位)。
(三)遴选考试
1.考试时间:2019年12月12日上午8:30
2.考试地点:晋江市电大工作站(华侨职校育才楼)。
3.考试形式:
(1)教研员采取面试方式,包括片段教学、观课评课及答辩等三个环节,三个环节分值各100分,再按片段教学60%、观课评课20%、答辩2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评委由5-7人组成。其中,文科教研员片段教学及观课评课使用教材为我市2019年秋季使用的小学语文教材,理科教研员片段教学及观课评课使用教材为我市2019年秋季使用的小学数学教材。
(2)财务人员采用笔试方式加答辩方式,笔试和答辩分值各100分,再按笔试70%和答辩3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笔试评委3人,面试评委5-7人。
(四)组织考察
根据竞岗综合成绩,按岗位数与竞岗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组织入围人员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选岗;若入围人员放弃,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选岗结束后,将入围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因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入围人员不得选岗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决定聘任
公开招聘领导组在听取考察组汇报的基础上,集体讨论决定拟聘任人选,由市教育局公示拟聘任的人选和岗位,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统一办理“教育管理”编制用编手续,由教委(育)办予以正式聘任,每届任期4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事项
(一)为做好公开遴选工作,成立市教育局公开遴选教委(育)办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教育局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遴选工作,日常工作依托在人事科,由人事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监察组,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监督,日常工作依托在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二)跨镇(街道)遴选人员入围后,职称聘任按所应聘教委(育)办的规定重新聘用。
(三)遴选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公开遴选教委(育)办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负责具体解释。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85660287,邮箱:jjjygw@163.com。
监督电话:85660279,邮箱:85660279@163.com
附件1:
教委(育)办一般工作人员具体岗位需求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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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序号 |
岗位名称 |
需求数 |
需求单位及职数 |
备注 |
1 |
文科教研员 |
2 |
深沪教委办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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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理科教研员 |
2 |
英林教委办1人 深沪教委办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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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幼教教研员 |
3 |
灵源教育办1人 磁灶教委办1人 永和教委办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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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财务管理员 |
6 |
新塘教育办1人 东石教委办1人 龙湖教委办1人 金井教委办1人 英林教委办1人 深沪教委办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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