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数额
拟招聘教育人才交流中心一般工作人员1名,从事人事信息管理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计算机软件类、计算机信息管理类相关专业毕业,特别优秀的可放宽专业;
5.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较强;
6.计生、综治等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现役军人;④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⑤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认真填写《应聘人员申请登记表》(见附件),于
市教育局具体地址:梅岭街道南山路112号,联系电话:0595-85660294,电子邮箱:85660294@163.com。
四、招聘方式
采用面试方式择优确定进入考核人选,经组织考核、体检、公示,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具体事项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五、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书》,并缴纳五险一金,其他福利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职工待遇。
附件:点击查看http://www.qcstudy.com/uploadfile/2019/1105/2019110504030195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