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即持有毕业生就业协议和派遣证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报考者届别认定时间以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年份为准,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具体用人单位 | 单位层级 | 拟安排岗位 | 专业 | 学历 | 需求数 |
福建省气象台 | 省级 | 预报预警 | 大气科学类 | 博士研究生 | 1 |
福建省气象台 | 省级 | 预报服务 | 大气科学类(雷达应用方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福建省气候中心 | 省级 | 气候研究 | 大气科学类(气候研究方向) | 博士研究生 | 1 |
福建省气候中心 | 省级 | 气候评价评估 | 大气科学类(数值预报、模式产品应用方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福建省气象信息中心 | 省级 | 系统保障 | 大气科学类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福建省气象信息中心 | 省级 | 系统保障 | 计算机科学、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福建省海峡气象科学研究所 | 省级 | 人工影响天气 | 大气科学类(人影作业指挥方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福建省海峡气象科学研究所 | 省级 | 天气研究 | 大气科学类(灾害性天气研究方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 |
福建省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福建省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 | 省级 | 财务会计 | 会计(学)、财务管理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福建省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福建省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 | 省级 | 审计 | 会计与审计学、审计学、会计(财务)电算化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福建省气象宣传科普教育中心 | 省级 | 气象宣传 | 新闻学、传播学、新闻采编与制作、信息传播与策划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福建省气象宣传科普教育中心 | 省级 | 气象科普 | 大气科学类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福建省气象宣传科普教育中心 | 省级 | 气象培训 | 大气科学类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厦门市气象台 | 市级 | 预报服务 | 大气科学类(预报服务方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厦门市气象台 | 市级 | 预报服务 | 大气科学类(雷达应用方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厦门市气象台 | 市级 | 技术保障 |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通信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通信与电子工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厦门市气象服务中心 | 市级 | 预报服务 | 大气科学类(预报服务方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福州市气象台 | 市级 | 预报预警 | 大气科学类(预报服务方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 |
福州市气象服务中心 | 市级 | 气象服务 | 大气科学类(预报服务方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福州农业气象试验站 | 县级 | 综合业务 | 大气科学、气象学、应用气象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福州市连江县气象局 | 县级 | 综合业务 | 大气科学、气象学、应用气象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漳州市气象台 | 市级 | 预报服务 | 大气科学类(预报服务方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 |
泉州市气象台 | 市级 | 预报服务 | 大气科学类(预报服务方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 |
莆田市气象台 | 市级 | 预报服务 | 大气科学类(预报服务方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三明市气象台 | 市级 | 预报服务 | 大气科学类(预报服务方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龙岩市气象台 | 市级 | 预报服务 | 大气科学类(预报服务方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宁德市气象台 | 市级 | 预报服务 | 大气科学类(预报服务方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 |
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气象台 | 市级 | 预报服务 | 大气科学类(预报服务方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通过EMS投递纸质简历至福建省气象局人事处(福建省福州市乌山路108号350001),并在纸质简历封面注明意向单位(如有多个意向单位,需排序)、是否服从调剂等信息。已在南京及成都校园招聘会投递简历,可以注明上述信息后再次邮寄投递。
2.报名时间:截止至2016年12月6日,以EMS快递寄出时间为准。逾期者视岗位空缺情况再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的电子邮件和电话应为有效联系方式,请保持电话畅通,并注意查收邮件。
四、测试
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第一批招聘测试时间拟安排在12月中旬,届时将通过电话通知进入测试人员。
通过测试人员,需在接通知一周内将《三方协议书》通过EMS邮寄至我单位,逾期视为放弃。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测试成绩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六、确认拟聘用名单及公示
在福建省气象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正式聘用人员。
七、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108号福建省气象局人事处
邮编:350001
咨询邮箱:fjqxj10@163.com
电话:0591-87113062,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八、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气象局人事处组织实施,福建省气象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3327834
福建省气象局人事处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