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工作开展需求,提升服务质量,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辅助岗位工作人员16名。具体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五)具备医院规定的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3日-11月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休息日除外)。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11月25日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将报名表(见附件,须有照片)及报名材料送至:厦门市湖滨南路205号振河大楼9楼心血管病医院行政办公区人力资源部(邮编:361004),联系电话:0592-2993005,联系人:汪老师。
3、报名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2016届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其它材料(学位证、护士资格证;有工作经验者需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离职证明等)。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一式2份(现场报名须提交原件审核,审核后退还,只交复印件;两份材料请分开装订),请依序装订成册。
四、招聘方法
1、我院将对报考人员的简历进行初步筛选,通知面试,面试通过者,经体检、考核合格方可试用,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可正式录用。
2、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1、面试合格者通知其参加体检(自费),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执行。
2、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我院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
六、办理录用手续
1、体检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缴交社医保及公积金,试用期六个月(其中前三个月执行试用期工资1980元/月;第四个月起执行转正工资)。试用期内由单位进行培训及业务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为工作业务范围,考核形式有笔试、技能操作等,由此最终确定录用人员。
2、本次录用员工均不办理人事关系、户籍调入手续。
科 室 |
岗 位 编 码 |
招聘岗位 | 岗位说明 | 招 聘 人 数 |
所需资格条件 | |||||
性 别 |
最 高 年 龄 |
最低学历学位 | 所学 专业 |
户 籍 |
其他条件 | |||||
导管室 |
01 | 辅助护士1 | 协助手术开台、护送术后患者、术前术后访视工作、数据收集纪录等。 | 2 | 不限 | 35 | 大专 | 护理、护理学 | 不限 | 1.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2.具有三级医院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已婚已育者优先考虑。 |
体检部 | 02 | 导诊 | 动静脉采血、心电图检查、电脑录入、接待及其他;门诊预约、导诊、咨询、自助机指导及患者健康教育。 | 2 | 30 | 1.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2.具有三级医院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有主动服务意识; 4.形象气质佳。 |
||||
胸痛中心 | 03 | 急诊辅助 护士 |
参加日常一线急诊值班(需值夜班);数据录入与管理;对外培训、义诊等工作。 | 2 | 1.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2.具有三级医院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热爱急诊事业,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及集体荣誉感与责任心。 |
|||||
病房 | 04 | 辅助护士2 | 协助病房护士(需值夜班)做好患者的治疗、护理及健康宣教。 | 10 | 1.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2.具有三级医院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有扎实的临床基础; 4.具有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有主动服务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