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植物园(福州国家森林公园)前身为福州树木园,始建于1959年,为福建省林业厅直属财政核拨正处级事业单位。因事业发展需要,拟招聘3名急需紧缺专业的高层次人才。根据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及工作要求,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历及工作经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省外高校博士应届毕业生或在省外工作的省外高校博士往届毕业生;②省内高校博士且在省外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③具备硕士学位及副高以上职称,且在省外工作的人员。
3.年龄在40周岁(1975年10月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4.身体健康,具备从事野外工作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林业厅网站(www.fjforestry.gov.cn)、福州植物园网站(www.fzzwy.cn)及微信公众号(fzzwy591)上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1.网络报名(报名时间:方案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11月20日)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所需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或快递方式报名(邮件主题务必注明:姓名+学历+应聘岗位+毕业专业(注明研究方向)+毕业院校,快递方式报名的请在快递单上注明“招聘报名”字样),逾期不予受理。
2.现场招聘会报名
2016年10月30(周日8:30-15:00)在华中师范大学(佑铭体育场)进行现场报名。由招聘工作小组与应聘者直接面谈,并组织有意向的应聘者现场填写报名表(见附件)。
3.报名材料包括:
(1)《福州植物园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并粘贴照片);
(2)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应聘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在省外单位缴交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的证明;
(5)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书复印件;
(6)获奖证书复印件;
(7)公开发表论文代表作复印件;
(8)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证明等。
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所需报名材料原件,网络报名者需在面试时提交,但得先行将扫描件打包后在报名截止之日前发至联系人邮箱,现场招聘会报名者在现场提交,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查
1.报名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或隐瞒事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工作人员对报名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及材料不齐者不予考虑,并邮件反馈给应聘者。
五、面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六、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林业厅网站(www.fjforestry.gov.cn)和福州植物园网站(www.fzzwy.cn)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按编制内人员待遇执行。符合福建省当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要求,并经福建省人社厅认定后,可享受相应年限的生活津贴(标准:2000元∕月,年限5年)和住房补助(标准:副高、博士14万元,正高18万元,分5年发放)待遇。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上赤桥福州植物园人事劳工科
邮编:350012,E-mail:512764769@qq.com
联系人:张女士,电话:0591-83700613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林业厅人事教育处和福州植物园共同组织实施。福州植物园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951191。
福州植物园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