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中心是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我省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评价、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相关业务牵头、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等工作。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⒉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⒊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届别认定以该证书年份为准;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点击查看招聘岗位及要求
http://www.fjof.gov.cn/xxgk/rsxx/zkzp/201610/W020161020614926785513.png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网站(网址:http://www.fjof.gov.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⒈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0日——10月26日
⒉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到福建省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中心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⑴《福建省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中心单位应聘报名登记表》;
⑵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⒊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
五、面试
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到3∶1的比例方能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参照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享受相应学历的工资和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等相关待遇,但不提供住房。
八、其它事项
⒈报名者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资格。
⒉报名者相应材料复印件不予退回。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26号
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878747
福建省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中心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