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描述:
(一)教师岗位即专业技术岗:小学数学教师。
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4、性别不限,年龄女45周岁以下,男50周岁以下。
5、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发布在厦门市思明区教育网。
2.报名方式:
报名时须填写《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音乐学校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1),贴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报名时间:
2016年9月23日—2016年9月26日
4.报名方式:
直接将报名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当场验对即可)等送交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音乐学校保安室 值班老师收
地址:思明区高雄路69号 (电话:0592-5928082)
办公室联系人:洪老师 5928033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音乐学校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由人事办公室电话告知面试时间;审查未通过的,由人事电话告知应聘人员未通过的原因。
(三)考试办法
1、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音乐学校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核。通过资格复核人员学校将及时通知本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采取报名达到一定人数时就进行考核或因为报名人员条件不合学校要求,自行中止该岗位招聘。
2、学校将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和考核人选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1寸证件彩照由学校组织到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学校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教育系统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应聘人员在区教育纪检部门的监督下从具有资质条件的医院名单(不含首次体检医院)中抽取复检医院。复检只有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证申请体检标准》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已婚),并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学校或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再次进行复核后报区教育系统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学校从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综合总分保留一年(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算起)。在公示期满日起一年内岗位出现空缺时,由学校提出申请意见,报区教育系统非编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从该批次、该岗位综合总分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5、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在考试、体检中舞弊,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以上应聘人员3年内均不得报考我区编内或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
6、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结果,应聘资格复核情况,学校将对拟聘人选及时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思明区教育网)。公示无异议者,学校正式录用。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音乐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本次招聘工作在思明区纪工委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5862734。
本招聘启事由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音乐学校负责解释。
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音乐学校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