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员性质及见习时间
见习期间人员性质及待遇按照市人事局有关规定执行,见习时间半年,到期可续期半年。
二、基本条件
1、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厦门市常住户口(同安本地户口优先);
3、具有符合见习岗位所需的学历等要求条件;
4、自愿提出见习申请。
三、岗位、人数及条件
见习岗位:人数1人,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性别不限。
四、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时间:2016年8月10日~8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方式:(选择以下任一方式)
1、将简历发至电子邮箱:taqtzb@163.com;
2、上班时间将简历投至同安区委统战部(同安区银湖中路1号区政府大院, 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叶翔
咨询电话:0592-7022810
2017年福建公务员考试教材详见:福建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