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3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合格,遵纪守法,热爱公安事业;
2.中专及以上学历的龙岩市户籍公民(有计算机专业、中文专业或2年以上从事公安机关辅警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或优先录用);
3. 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较强责任心,团队协作精神好。
4.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有一定文字组织能力;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有计算机专业、中文专业或2年以上从事公安机关辅警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或优先录用);
6.能适应值班工作;
7.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和党政处分等的;
2.曾因违法违纪被用人单位辞退或开除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6年8月5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向龙岩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芳芳,联系电话:0597-3298259、 5269289@163.com
(三)所需材料: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四)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报考人员需填写《龙岩市公安局协勤人员招录报名表》。
五、考试内容及程序
1.面试。面试由龙岩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龙岩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根据体检医院确定的标准执行并由参检人员个人支付。
六、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1660元/月;
2.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仅发基本工资。
3.工作时间要求:正常上班、值班,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4.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被聘用的人员需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在培训期间进行严格考核,如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培训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两年一签。表现突出、工作特别优秀的根据需要可以续聘,续聘人员视情增加薪资待遇。
5.本简章由龙岩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负责解释。
附件:《龙岩市公安局协勤人员招录报名表》
龙岩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龙岩市公安局
2016年7月27日
龙岩市公安局协勤人员招录报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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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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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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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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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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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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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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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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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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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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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服 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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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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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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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工作单位 |
专业/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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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主要 成员 |
称谓 |
姓名 |
年龄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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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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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工 部门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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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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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个人简历从中学开始填写。
2017年福建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详见:福建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