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18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含2016届)。医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面向全国招考;中专学历毕业生面向福建生源招考;已在福清市医疗机构临时聘用一年及以上,并已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者,生源地及户籍不限。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及要求详见《2016年福清市事业单位医护人员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在职报考者应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必须在公告发布日前取得;工作经历、年龄、现役等相关资格条件的计算均以公告发布日为截止日期。上述证书及相关证明,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交。全日制普通院校2016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可放宽至2016年8月31日前提交。
二、招聘方法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可直接通过福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网(http://fzzp.fuzhou.gov.cn),以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于2016年7月27日9:00至8月1日17:00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并通过网络支付报名费80元/岗位。(应在报名前事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相关业务可咨询银行客户)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报考者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7月27日9:00至8月3日17:00。各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市人社局、市卫计局负责。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申诉时间为2016年7月27日9:00至8月3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网络银行将退还报名费至原缴费银行卡。
3、下载准考证:报考者登录上述报考网站,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6年8月20日9:00至8月26日17:00。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退还报名费。
三、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报名比例。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确因工作需要须开考的岗位,经福清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或降低比例要求。
2、报考岗位学历条件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名人数达到10:1比例及以上的,需参加笔试,未达10:1比例的,可免笔试。
3、笔试成绩公布前,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为符合政策的各类人员办理笔试加分及报名费退款手续。办理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加分对象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驻融部队随军干部家属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农村特困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可按政策申请减免报名费。上述考生所需提交材料等具体事项将在福清人事人才网、福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网上另行发布相关公告。
4、笔试主要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等。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试卷委托设区市及以上有资质的考试机构统一命题、制卷、评卷,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5、笔试时间为2016年8月27日(星期六)下午2:30-4:30、地点另定,并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6、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6年9月23日后登录福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网查询。
(二)面试
1、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或用人单位共同组织。笔试结束后,由福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合理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均列入面试人选。
2、进入各招聘岗位的面试人选分别由福清市人社局、福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产生的空额,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后正式面试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福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网或福清人事人才网。各岗位面试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
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三)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计入并确定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在福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网或福清人事人才网上公示。
四、考核与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与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应是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医院应根据体检标准出具结论。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生若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后7日内向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
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经验等情况,特别要考察与拟招聘岗位相关的素质与能力。
考核或体检不符合的,以及公示前因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的招聘名额,应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择岗
需择岗的单位岗位,从笔试、面试、考核与体检的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各岗位拟聘人选,组织拟聘人员按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单位。择岗后,若有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选从笔试、面试、考核与体检的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福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网或福清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限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一)公告发布之日前的常住户口在我省的报考者、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5年、2016年毕业生,视同“福建生源或福建户籍”。招考范围若限在其他范围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二)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三)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五)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类别,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六)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6年)"××类"下所有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
(七)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台湾学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所有岗位。
八、咨询和监督
福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网(http://fzzp.fuzhou.gov.cn)、福清人事人才网(http://www.fqrsw.com/)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报考者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联系。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91-85221619(福清市人社局录用和招聘科)。
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 12:00,下午15:00- 17:30。
本公告由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