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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2016年社区工作人员招聘体检定于5月19日上午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地点:
集美区民政局一楼大厅(杏林高浦路909号)。
二、集中时间:
5月19日(星期四)上午7:50。
三、注意事项:
1、请各位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准考证,并自备体检费600元。
2、5月18日晚上21:00以后禁食、22:00以后禁水,19日早起空腹、不喝水参加体检。
3、请准时到达集合地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4、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集美区民政局
2015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