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引进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人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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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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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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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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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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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荣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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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名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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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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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一般为男48周岁以下(特级教师年龄放宽至50周岁)、女43周岁以下(特级教师年龄放宽至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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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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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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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中学一级达标校校长3年以上或分管教学的副校长5年以上。同时,要具备下列称号之一:相当于省级及以上骨干(名)校长称号;省级及以上优秀(拔尖)人才称号;省级特级教师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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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名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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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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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一般为男48周岁以下、女43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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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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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小学中学高级教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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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当地小学实验校或示范校校长3年以上。同时,要具备下列称号之一:相当于地市级及以上优秀校长称号;地市级优秀(拔尖)人才称号;地市级学科带头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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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特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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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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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一般为4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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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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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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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学一级达标校任教5年以上,具有省级特级教师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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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学科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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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学1名、小学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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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一般为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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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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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应当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小学应当具有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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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学一级达标校或当地小学实验校、示范校任教5年以上,具有相当于省级学科带头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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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学科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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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学1名、小学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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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一般为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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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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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应当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小学应当具有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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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学一级达标校或当地小学实验校、示范校任教5年以上,具有相当于地市级学科带头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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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引进人才所需具备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2.实际招聘人数按报名人数及考核的具体情况确定。
三、优惠政策
按照中共翔安区委、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翔安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试行)》(厦翔委〔2012〕55号)文件规定执行。主要有:
(一)一次性分别给予新引进的省级名校长45万元、市级名校长25万元、省级特级教师30万元、省级学科带头人25万元、市级学科带头人20万元的安家补贴。引进人才可选择接受“一次性安家补贴”,也可根据市有关规定选择购买人才安置房,两者二选一。
(二)在本区内提供100平方米的住房,免收租金5年,5年后收回。自行租房的给予不超过3万元/年的实际租房补贴,补贴5年。
(三)5年内每年分别给予新引进的省级名校长5万元、市级名校长3万元、省级特级教师4万元、省级学科带头人3万元、市级学科带头人2万元的政府薪酬补贴,按年支付。
其他优惠政策请参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到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组宣科报名(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新兴街建设银行五楼);也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xjj7087127@163.com)报名(报名表发出后请来电告知),并通过快件邮寄报名材料(接受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邮编:361102。
2.报名时间:2013年3月25日-4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3.应聘人员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并依序装订成册:
(2)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职取得的学历须出具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的学历证明)、地市级及以上荣誉证书、户口本、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文件、现任党政职务任命文件等复印件。
(3)近3年主要著作和教科研成果复印件。
(4)所在单位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任职(教)经历和教育教学管理业绩证明原件。
(5)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提供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原件。
以上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4.联系人:徐俊杰;联系电话:0592-7889763;传真:0592-7082876 。
(二)资格预审
(三)现场审核
2013年4月下旬,翔安区教育人才办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预审的应聘人员资格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审核组成员在应聘人员报名表上签字、存底。现场审核只是初步审查,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录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现场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审核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
(1)报名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
(2)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职取得的学历须出具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的学历证明)、地市级及以上荣誉证书、户口本、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文件、现任党政职务任命文件、近3年主要著作和教科研成果。
现场审核应由本人参加,本人不能按时参加现场审核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四)招聘考试
2013年5月上旬,翔安区教育人才办组织由7-9名省市教育专家等人员组成的考评小组,对通过现场审核的应聘人员按人员资格和应聘岗位分类组织招聘考试。
1.省级名校长采用组织考核的形式考评;
2.具有省级特级教师称号和符合厦门市人才引进条件的,采用现场备课、上课、答辩等形式考评;
3.其他人员采用示范课、面试和考核等形式进行考评。
具体招聘考试方案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考试综合总分折算合成为满分100分,每个量化考试环节的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低于1:3比例进入招聘考试的人员,每个量化考试环节的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五)体检
2013年5月中旬,从招聘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或招聘单位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自理。
(六)考核
2013年5月下旬,翔安区教育人才办组织人员到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所在地进行实地调查考核,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七)递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但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从而导致岗位空缺的,由招聘主管部门从招聘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总分顺序递补(仅递补一次)。
(八)公示
2013年6月,翔安区人才办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名单进行审核,报翔安区委研究同意后,在厦门市翔安区政府信息公开网(xxgk.xiangan.gov.cn)和翔安区教育信息网(www.xaqwjxxw.cn)公示3个工作日。
(九)手续办理
2013年6-7月,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翔安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试行)》(厦翔委〔2012〕55号)办理相关人才引进手续。
拟引进人员须于公示期满30日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完整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引进的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统一调配到本区相关学校任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面向全国教育发达地区。
(二)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涉及年龄、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
(四)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五)翔安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六)本次招聘不提供相应的复习资料。
(七)本公告由翔安区教育人才办负责解释。
附件:1.翔安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试行)
2.2013年翔安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
3.2013年翔安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应聘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厦门市翔安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