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鼎市委《关于印发推进福鼎市城市基层党建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鼎委﹝2017﹞26号)及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德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人社﹝2017﹞152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公开招聘福鼎市桐山、桐城、山前办事处社区党务专职工作者17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10月至1999年10月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计生、综治等情况符合政策规定;
7.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
8.福鼎常住户口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6.有法律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
二、招考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社区党务专职工作者17名,派驻市区三个街道办事处的17个社区。
岗位说明:
指在社区协助党组织书记开展党建工作的专职人员,主要履行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和党章的学习;加强与党员、群众沟通联系,及时向党组织领导班子反映,并积极建言献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负责党内文件的收发、管理;协助做好党员发展以及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落实党的组织生活等制度,做好党费收缴、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的文件传递、材料的建档、统计等工作;做好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召开和准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和整理工作,并执行决议和议定事项的督办和落实;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报名办法
(一)福鼎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二楼窗口现场报名(福鼎市第六中心对面,联系电话:7860799、7963335)。
(二)报名者所提供的资料应与报名岗位条件设置相一致,若有不实之处,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三)报名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和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提供的党员身份证明;
2.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2张;
3.此次招名免交费用。
(四)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要如实完整地填写简历,对因联系方式填写有误或联系方式无法保持畅通等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2.凡弄虚作假、恶意报名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失信档案、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方式处理。
四、时间安排
2017年9月25日:福鼎市政府网(www.fuding.gov.cn)、宁德福鼎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2017年10月11~12日:应聘人员到福鼎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二楼窗口报名。
2017年10月14日:上午8:00~12:00就业中心五楼会议室面试。(7:30考生集中)
2017年10月16日:公布面试成绩,通报入闱人员名单。
2017年10月18日: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和组织考核。
2017年10月23日:将拟聘用人选在福鼎市政府网(www.fuding.gov.cn)公示。
五、聘用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公共题面试的办法,面试成绩相同时,同等条件下依次优先聘用:(1)烈士子女;(2)复退军人(3)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录取后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选择社区。
六、体检及考核
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福鼎市社区党务专职工作者考试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对象必须在指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由福鼎市社区党务专职工作者考试招聘办公室在体检时告知。体检结果由福鼎市社区党务专职工作者考试招聘办公室通知。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由福鼎市社区党务专职工作者考试招聘办公室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考生复检项目,考生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女性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参加部分项目体检的,可申请延期体检,但应与福鼎市社区党务专职工作者考试招聘办公室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遵纪守法、计生和综治等情况。对考核合格者给予聘用。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从面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直至取满名额。
若岗位未招满名额,可聘用面试合格且符合该岗位条件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直至取满名额。
七、确定聘用人选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福鼎市人民政府、福鼎市人力资源市场网等网站及“宁德市福鼎人社局”“福鼎就业”公众微信号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没有发现违反招聘条件及要求的,确定聘用为社区党务专职工作者,组织参加统一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培训后由拟聘用人选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择具体岗位。
八、聘用管理和待遇
社区党务专职工作者的聘用管理及有关待遇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6﹞13号)、《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德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及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人社﹝2017﹞15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社区党务工作者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期限为三年。
九、其他事项
考生应完整、仔细阅读本简章及相关规定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福鼎市社区党务专职工作者考试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7860799
监督电话:7813999
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25日